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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第廿八章

 

iv. 祭司衣袍(二十八143

  經文接著描述以色列祭司穿著的半王室服色。亞倫是祭司的典範,聖經大部分形容都是針對為他製造的華美衣袍。相對而言,他「兒子」(這些可能是他真正的兒子,或照閃族語文的慣用語解作「祭司階層」)的服裝就簡單得多了。全套的祭司衣飾十分繁複,而且部分字彙的含義今日已經沒有當時清楚。出埃及記的作者相信筆下的物品十分普遍,因而沒加詳述,只是集中討論其他細節;故此本段經文不容易詮釋。可幸的是大綱十分清楚:這些衣服是聖的──即從其他事物中分別出來──並且為榮耀、為華美2節)是其製造的目標。除此以外,聖經再無解釋個別衣物含義之處。衣物(和帳幕一樣)要用最上等的材料製造,並且縷上金線,使之更呈華麗。

  祭司以弗得的肩帶上有兩塊寶石,刻上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;這些名字又刻在祭司心口繡工袋子的寶石上。每逢進入帳幕,祭司就在神的面前以雙重的表徵擔負以色列的名字,即使不算是中保,起碼也有代表性的地位。胸口的袋子裝著兩塊求問用的石頭,可以用拈鬮的方法求問神當時的旨意。頭上裹頭巾前有一塊刻著「歸耶和華為聖」的金牌(或飾物),用意可能是提醒他和以色列的身分。納皮爾說得好,這些衣飾看來不是很重要,卻象徵神與祂子民同在,以及祂願意赦免及引導的見證。即使在舊約時代,最重要的禱求也不是耶和華的祭司服色得宜,而是他能夠「披上公義」(詩一三二9)。在新約時代,舊的約已經「成全」,一切信徒都實實在在地成為了神的祭司(彼前二9),並且穿戴屬靈的妝飾(如:彼前五5)。我們雖然不能在基督徒時代找到直接相對的人或物,祭司衣袍仍是舊日一幅高貴的圖畫。神給祂子民這些「啟蒙指令」背後的原則,依然歷久常新。

{\Section:TopicID=221}二十八14. 小序

  1. 拿答、亞比戶。前面已經提過,和眾長老一同登山的包括了他們(出二十四1)。這兩人後來被火燒死(利十12),因此由以利亞撒承繼亞倫(民三4)。後來耶路撒冷撒督一系的祭司都是以利亞撒的子孫(代上六38)。而以利的家族,包括大衛的祭司亞比亞他,譜系則可追溯到以他瑪(代上二十四3)。

  2. 聖衣。換言之,這是和普通衣服不同,為事奉神分別出來的衣飾。穿著聖衣的理由,只是簡短地解釋作為榮耀、為華美

  4. 雜色的內袍。關於這裡所指衣料的詳細討論,請參看德萊維。他對出埃及記提到過的三種繡工,亦有分別討論。

{\Section:TopicID=222}二十八514. 以弗得

  6. 他們要……作以弗得。我們連以弗得究竟相當於現代的背心還是(彷彿蘇格蘭男子所穿的)短裙也不曉得,可見這疑團是何等的大。無論如何,它顯然是用昂貴的材料製造(但舊約其他地方稱之為「細麻布的以弗得」,可能表示它是用普通布料製成)。以弗得是典型的祭司服色,有兩條肩帶,帶上鑲著兩塊刻了支派名字的寶石。大部分現代學者基於撒母耳記下六章14節對大衛的形容,認為譯作「短裙」比「背心」好。撒母耳孩提時(撒上二18),以及祭司城邑挪伯城所有男丁(撒上二十二18)所穿著的,都是細麻布的以弗得。此外大衛求問神時要求祭司亞比亞他將「以弗得」拿來(撒上二十三9)。由於穿在以弗得上的是裝載求問石頭的袋子,大衛所指的大概就是它。有時「以弗得」又是一個明顯的婉辭,實指「偶像」(士八27,十七5);但聖經為什麼這樣說,我們卻了無頭緒。

  12. 記念石,參30節註釋。亞倫每次進入帳幕,都在神面前擔負以色列的名字,與他們認同。

{\Section:TopicID=223}二十八1530. 求問用的袋子

  15. 決斷的胸牌。將希伯來文的 h]o{s%en 譯成「胸牌」純粹是臆測。這翻譯若是對的話,挪士從銅器時代比布羅斯城(Byblos)引證的,便是十分酷似的案例了。比布羅斯的胸牌是個長方形、鑲嵌了寶石的金版,以金鍊繫上,大概是當地某位君王的胸飾。除了以色列人的胸牌是用布而非金屬製成,並且是雙層的(形成一個扁袋,裝載拈鬮用的石頭)以外,兩者實在十分相似。本節的概念基本上很簡單:祭司以繫於頸項的袋子攜帶寶物(姑勿論這是什麼),袋子外面也適當地用以色列各支派的表徵作為妝飾。

  29. 亞倫要將以色列兒子的名字帶在胸前(直譯)。關於他的肩帶,請參第9節。本節重申第12節中在耶和華面前擔起各支派的概念,這點上面討論過了。亞倫所擔的可能是各支派的罪孽,也可能不過是在禱告中為他們代求。

  30. 烏陵和土明土明英譯本多作 Thummim,其實正確的音譯是 Tummim。本段討論的衣物稱為「決斷的胸牌」,正是因為它裝載了兩塊求問用的石頭,藉以得知神的「決斷」。烏陵和土明的意思是「光」和「完美」;按照字面,可能是指藉它啟示旨意之神的本性。但「阿拉法、俄梅戛」,即「始和終」的意思亦有可能(啟一8),因為兩字分別以希伯來文首末字母開始。這些「聖鬮」的功用是向神尋求帶領,通常以「是、否」的方式問答,掃羅的求問是最清楚的案例(撒上十四41)。烏陵、土明是什麼,無法確定,最合理的看法是兩塊寶石;但怎樣使用卻不清楚。比對其他經文似乎顯示方法是從袋中抽出(或搖出)一塊石頭,然後視乎出來的是哪塊石頭,決定答案是「是」還是「否」。大衛以後,聖經再沒有用這方法諮詢神的例子。宗教都有守舊的傾向,因此祭司大概依然穿戴求問的袋子。祈禱後,以「拈鬮」來尋求神帶領的方式,在使徒行傳一章26節再次出現。

  以色列祭司的功用並不限於獻祭,可能也是值得留意的一點。德萊維指出祭司還有教導「妥拉」(即訓令,申三十三10)、藉烏陵和土明作出決斷(本段)、在聖所「神的面前」作出裁判(出二十二89)等責任。「烏陵和土明」也不是早期求問神的惟一方法(撒上二十八15)。我們可以假定,隨著以色列先知活動的興起,這種「機械式」尋求帶領的需要亦相對而消減。聖靈降臨後(徒二章),新約時代再無「拈鬮」的案例並不偶然,因為從那時開始,神直接帶領祂的子民。

{\Section:TopicID=224}二十八3143. 其他衣飾

  31. 外袍……顏色全是藍的,「藍的」譯作「藍紫色」(英:violet)更佳。這「外袍」大概穿在以弗得和袋子的底下,領口部分特別加強。

  32. 免得破裂,外袍似乎和現代的套頭衣服一樣,穿脫都要經過頭部。任何主婦都知道,織上領邊是最明智的做法。約翰福音十九章23節似乎是指這件袍子:這是約翰間接點出基督的大祭司身分的方法。

  33. 金鈴鐺。人在外面當然看不見祭司,這些鈴鐺大概是讓他們可以聽到他在裡面走動。祭司沒有被神擊殺,便能證明所獻的祭已蒙悅納。石榴(多產的象徵),若非好像「毛球」般掛在鈴鐺之間,便是繡在衣料之上。

  36. 用精金作一面牌牌子(從希伯來語看,可能是「花」的樣式)用藍紫色的帶子繫於頭巾(和合本作「冠冕」)上面,和後來波斯「大君」的帶狀王冠(diadem)相仿。牌上刻著歸耶和華為聖,提醒祭司他自己和以色列的身分。這話或可譯作「精金的(帶狀)王冠」,理由可參看海厄特:「花」在本節幾乎可算是「王冠」的同義詞(參較 NEB 譯作 rosette,「玫瑰形之物」)。

  39. 內袍。或「長袍」通常是有地位之人所穿的衣物(創三十七3)。它和其他祭司的衣飾有什麼關連卻不容易看出。大抵除了祭司以外,君王和大官也都穿戴裹頭巾(直譯是「繞上之物」,《他勒目》告訴我們,祭司用的布料有八英碼長;和合本作「冠冕」)和腰帶(這字可能來自埃及語)。

  42. 細麻布褲子,可算是今日的「內褲」,能夠經常保特衣著得體。鑑於其他宗教有赤身獻祭的禮儀,這規定和二十章26節(祭壇不可以有臺階)大概都是對這禮儀的反應。細麻又美觀又衛生,是以色列(和埃及)祭司服裝常用的料子。──《丁道爾聖經註釋》